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本次学士学位报名接受自学考试中国籍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6月毕业的自考生)。
一、报名条件
(一)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 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2. 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3.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其他各科成绩平均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
4. 攻读期间,参加如下外国语考试之一,且成绩合格:
(1) 非英语专业学生
《英语(二)》课程或《英语(专升本)》课程(不得免考)。
(2) 英语专业学生
《第二外语(法语)》或《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不得免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或者撤销学士学位:
1.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2.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3. 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本次可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
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新闻学、英语5个本科专业。
三、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23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扫描下图二维码,按照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

填报信息时须注意:电子版毕业论文需上传DOCX文档和PDF文档各一份(毕业论文写作规范见附件);论文检测报告建议使用维普平台,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全文重复率不得高于30%。
报名结束后,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及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不全、不符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受理。审查结果及其它事宜将在学院官网首页“重要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学士学位证书是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给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的证书,学位报名、审核、证书发放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咨询电话:0351-7224356、0351-7325105。
附件1:(非英语专业)9728太阳集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附件2:(英语专业)9728太阳集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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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